在12月下旬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报考学校教育学部特殊教育学专业的一位青岛考生张同学为盲人考生。经与考生协商,报上级部门批准。学校研究决定后,委派纪委、研究生院和教育学部相关同志组成工作组赴青岛协助考生对学校自命题科目“教育学基础综合”采取代读代写方式完成考试。
12月24-25日,学校工作组抵达青岛后即与青岛市招生考试院进行了对接,了解了考生情况、考场安排、考试要求等细节。在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同志陪同下,赴考点青岛第二中学分校实地熟悉考场环境,与青岛第二中学考点负责人商讨考试细节、确定工作分工。以步行和打车两种方式从酒店到达青岛第二中学分校,计算路程时间,开展考试预演,再次明确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12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及安排,代读代写、录音录像、刻录光盘、现场监督,合理分工协助考生完成考试。在青岛第二中学分校考点整体考务要求下,配合考生以代读代写方式完成了“教育学基础综合”科目考试,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光盘等材料交接。为该生的顺利考试提供了力所能及的便利,实现了“应考尽考”的目标,切实保障了盲人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