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务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06 10:13    发布人:夏雪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秦健寒

广大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3月1日至20日办理申报需要提前预约,或在3月21日至6月30日随时办理,无需预约。

二、办理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流程操作(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下列在2024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大病医疗数据可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里“年度费用汇总查询”中获取);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限首套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五)我校“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时已按在校收入进行税收优化,汇算清缴时计税方式选择“单独计税”,无需“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存在除我校以外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请根据收入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

(六)申请2024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以前年度汇算应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先办理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退税。

四、咨询方式

北碚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杨智勇68309919;

西南大学财务部收入管理科:

范晓晓 68253639    夏雪68253568;

荣昌校区财务服务大厅:

冉敏燕46751501。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2.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财务部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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