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靳玉军等同志任职公示如下:
一、拟任人选简要情况
姓名 |
拟任岗位 |
基本情况 |
靳玉军 |
企业单位行政正职 |
男,汉族,1979年6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大学)办公室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兼)。 |
李海燕 |
二级党组织书记 |
女,藏族,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讲师,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王小华 |
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副职 |
男,汉族,1986年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任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 |
赵鑫 |
教学科研单位行政副职 |
男,汉族,1982年7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为教育学部教师。 |
二、公示期限
4月22日(星期二)至27日(星期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68252547,xdzggz@swu.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68252504,jwjc@swu.edu.cn。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二)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反映的有可能影响任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再研究决定是否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