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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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初中部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招标公告


发布部门: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15-06-01 10:28    发布人:崔建萍
发布范围:校内外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一、投标人条件
    1.参与投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业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单位。
    4.投标人必须有参与类似本公共建筑工程审计业绩。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  
    项目规模:约33468平方米
    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7月
    项目总投资:暂估金额70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主要审计内容
    1.初中部工程过程跟踪审计
    (1)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及完成后,审核工程量清单内容。
    (2)根据施工进度,每月出具工程跟踪审核报告及进度款支付建议书,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工程款支付调整建议。
    2.工程结算审计
    为保证结算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投标人应派专人随着施工进度关注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
    (2)索赔与反索赔
    (3)隐蔽工程、工程量现场审核签证
    (4)业主零星委托工程项目审核
    (5)设备、材料和其他物资采购与管理情况
    (6)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7)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8)工程和管理审计报告
    (9)若工程跨年度,中标人应按年度提供项目公司管理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
    (10)跟踪审计期间,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派专人负责定期现场取证、接收施工方上报的审计资料。
    四、审计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中标人的审计结果进行复审,投标人必须认可第三方审计结果,若复审正偏差小于3% ,第三方审计费由招标方支付,若复审正偏差大于等于 3% ,第三方审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且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审计费总额50%罚金,直接从审计费中扣减 。      
    五、初中部项目工期:自工程开工至竣工约需240天(日历天),起算时间以施工单位开工时间为准。
    六、付款方式:审计费用将在审计工作结束后,根据审计情况,由甲方或施工方一次性转账支付,中标方开具完税发票。
    七、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所有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含审计期间所发生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审计工作实行项目包干,无论施工工期是否延长,均不增加费用。
    2.工程审计费用依据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计算后,按比例下浮。
    八、评标办法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报价中严重偏高或偏低异常值(由招标方设定的招标小组根据情况现场认定)计算平均报价后,距离平均值负偏差绝对值最小者中标。
    如果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值相等,或有多家公司报价距离平均值负偏差绝对值一致且最近,中标公司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情况,现场议定。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查)加盖鲜章
    (4)投标人从事类似公共建筑审计服务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和专业能力(人力资源情况、业绩)。
    (5)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及主要措施。包括审计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依据、目标、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进度安排、服务承诺、质量控制、沟通协调等。
    (6)审计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人员资质材料应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所有人员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投标文件签署。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相应需签字处签署。
    (2)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但为了符合招标人发出的要求或改正投标人错误的除外,此时,应在投标文件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资料费
    凡自愿投标的投标人均需到招标人财务室缴资料费人民币贰佰元整,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自愿投标的投标人均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即2015年6月4日前通过基本户转至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财务账户(户名: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北碚区支行    账号:50001093600050009440)逾期视为放弃,失去投标资格。
    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者在招标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凭招标方财务收据到招标方财务室无息退还,中标者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审计结算结束后,凭招标人财务开具的收据到招标方财务室无息退还。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向招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Word电子文档一份(需在光盘表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文件封面上部应有明显的“正本”和“副本”的标记。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封口处或骑缝处应有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凡愿意参加本次工程审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 日下午17时之前将标书(一正一副共两份)和标书电子版一份送至西南大学附中勤朴楼103室西南大学附中基建科。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世正   陈铎
    电话:023-68356003(办)68356000(传真)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43号(邮编:4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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