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01 14:32    发布人:张天泉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8号)《西南大学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西校2021313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决定,开展西南大学“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全面评估各单位“十四五”规划自发布以来至2023831日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全面客观。各单位要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单位牵头负责专项规划或制定的学院(部)、科研机构规划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评。

(二)坚持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重点聚焦专项规划、各院(部)、科研机构规划文本中主要指标开展评估。

(三)坚持系统综合。请各单位按照单位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分解表测算完成比例,进行定量评估。结合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凝练13个亮点工程,进行定性分析,系统综合分析“十四五”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二、检查对象

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学院(部)、部分科研机构。

三、检查内容

围绕“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规划修订完善建议和推动落实思路举措。(附为填写示例,各单位需按照附横坐标内容,根据自身指标实际情况填报)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评。918日,学院(部)、部分科研机构对自身“十四五”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十四五”中期执行情况自评报告,并于98星期五前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邮箱:fgbxsb@swu.edu.cn

形成报告。9915日,根据学院(部)、部分科研机构自评报告,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撰写“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报告,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重点指标实施情况报告。

审议审定。9月底,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实施情况报告,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实施情况报告经学校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联系人张天泉联系电话:68250156

特此通知

 

附件:“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自评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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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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