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西校〔2022〕22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二、编制程序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报预算(一上),财务部根据财力编制预算草案提交学校审定后下达预算控制数至各单位(一下),各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细化预算再次申报(二上),财务部审核汇总、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审定后下达至各单位(二下)。
三、编报内容
(一)教学科研单位
1.收入预算
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各类收入。
2.支出预算
(1)本科生业务费、研究生业务费、党建与纪检工作经费等定额预算经费不需申报,财务部按定额标准计算。
(2)学科建设经费按不超过2023年预算下达数的1.2倍申报,平台建设经费按归口管理部门通知额度申报,申报时需详细描述支出内容,设置绩效目标。
(3)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消防安防、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根据归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4)业务专项经费,是指各单位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而申报的预算经费。各单位申报时需具体说明支出内容、测算方法及依据,其中新增项目需详细描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置绩效目标,并提供学校有关决策或上位文件等立项依据。
(二)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
1.收入预算
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各类收入,其中:科研经费收入预算由科研管理部门(社科处、科技处、国内合作处)申报,网络学费由继续教育学院申报。
2.支出预算
(1)行政办公及差旅费、党建与纪检工作经费等定额预算经费不需申报,财务部按定额标准计算。
(2)业务专项经费,是指各单位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而申报的预算经费。各单位申报时需具体说明支出内容、测算方法及依据,其中新增项目需详细描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置绩效目标,并提供学校有关决策或上位文件等立项依据。
(3)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设备家具购置经费,需上传设备家具购置清单(见附件2、附件3)。
(4)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实行与因公出访计划同步申报,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初审后统一申报,各单位不再单独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含在各单位申报的经费项目中,各单位在细化“一下”控制数、申报“二上”预算时通过预算系统单独列示。
3.基础数据(仅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填报)
基础数据是各单位定额预算经费的数量基础,请相关单位认真准确填报,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其中,学生数据仅为全日制学生数据。
(三)归口管理部门
“一上”阶段归口管理部门须对各单位申报经费进行审核论证后汇总申报经费预算,并上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二上”阶段对需二次划拨的经费进行经费项目细化。
四、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申报要求
1.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精简会议、培训、差旅等支出,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资产编制新增资产预算。
2.对“双一流”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维修改造、消防安防、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提前谋划,按规定完成可行性论证、实施计划制定、预算评审前期工作,规范项目立项,原则上未立项的项目不予安排经费。
3.对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预算申报合理性、绩效目标规范性等,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4.预算一经下达,非特殊事项或临时新增工作任务,一律不予追加预算。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或虚报预算导致资金闲置的,学校将采取暂停经费拨付、收回经费、扣减次年预算等措施。已划拨到各单位的经费(非归口管理经费),不允许二次划拨。
5.预算安排将与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挂钩,根据相关规定,分别采取收回上缴财政、用于学校统筹、不安排或少安排经费等措施。
(二)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系统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的并行方式,网上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6。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申报;归口管理部门11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汇总申报,相关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财务部预算科110室。
凡未按规定上报预算材料的单位及项目,学校在预算编制时不予考虑。
五、联系方式
预算科:夏雪, 68254480;李聂秋爽, 68252203。
特此通知。
附件:1.归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2.设备明细表
3.家具明细表
4.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报)
5.部门编码表
6.全面预算系统预算申报详细流程图解
7.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务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