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备案审查的宪法之维
时 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
主讲人:张翔 李忠夏
地 点:明辨楼(第38教学楼)305
主办单位:法学院
主讲人简介:张翔,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著作有《具体法治中的宪法与部门法》《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法学写作课》等。
李忠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常务理事(党支部委员)。
讲座简介:
备案审查是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一环,其中涉及诸多尚未解决的宪法问题。备案审查制度虽然涉及合宪性审查,但与合宪性审查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立法法》,我国的立法审查经历了制度逻辑上的变迁。只有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才能更好地透视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以及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审查制度包括备案时审查、备案后审查和“不适当”审查三种。这三种审查模式都涉及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政治性等审查类型,但在审查基准、审查强度等方面有所不同。应该根据不同审查模式所承担的不同功能,对之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