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要求,自2016年1 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为充分展示西南大学的校园文化与大学精神,彰显西南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历史积淀,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学位证书设计方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
二、征集内容
西南大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内芯设计方案整套,包括以下10项:
(一)博士学位证书(学术学位)
(二)博士学位证书(专业学位)
(三)硕士学位证书(学术学位)
(四)硕士学位证书(专业学位)
(五)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六)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七)学士学位证书(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八)博士学位证书外文副本
(九)硕士学位证书外文副本
(十)学士学位证书外文副本
三、设计要求
(一)设计方案须符合《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证书尺寸为A4尺寸(297*210mm)。
(二)设计方案须包括整体版面、纹饰设计和文本版式设计等,要求庄重、简洁、大方,可参考原学位证书样本(附件2)。
1.整体版面、纹饰设计应充分体现西南大学办学特色和文化底蕴,西南大学特色元素可参考西南大学校园视觉识别系统(见附件3),有关学校的历史、简介和相关信息可浏览以下网址http://2016.swu.edu.cn/site/xq/xn/index/。设计方案中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2.文本版式设计须包括各具体文本要素的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排版等,具体文本要素包括: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两寸照片打印或粘贴处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学术型)或专业领域名称(专业学位)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如理学、文学、工学等)或专业学位类别(如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
(4)西南大学名称
(5)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签名
(6)学位证书编号:16位阿拉伯数字
(7)学位授予日期
(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设计方案在风格上应采用同款设计,以底色区分。每一层次不同类别用学位授予文字信息区分。
四、投稿方式
(一)设计者在征集截止时间内,将设计方案的电子版(完整一套)发送至邮箱:yjsyxwb1@swu.edu.cn (邮件主题以“学位证书设计+姓名+手机号”命名),应包括原始设计数据文件和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将设计方案的纸质文本(完整一套)邮寄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1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信封封面左下角请注明“学位证书设计投稿”。
(二)提交的设计方案须附“设计说明”,完整表述作品的设计方案的思想、理念和寓意。
(三)所有来稿需注明设计者的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校友请注明在我校的入学时间、所读专业、学院等信息。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学校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0个入围作品,并通过西南大学校园网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为学校学位证书设计提供参考。
(二)学校对入围作品设计者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7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六、相关说明
(一)所有提交本次征集活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等归西南大学所有,设计人(单位)及其他单位都不得再次转让或使用。学校在进行学位证书设计制作时可以使用提交本次征集活动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创意、构思与设计方案。
(二)应征作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若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设计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来稿和样品一律不予退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由设计、制作者个人或单位承担。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注明。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西南大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文佳
联系电话:023-68254757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2.原学位证书样本
3.西南大学校园视觉识别系统
西南大学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