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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深度参与助力全国首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性法规出台


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法学院   |  文字:法学院
编辑: 雷四维   |  审核: 韩笑


2026年3月25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关于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在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

在这部法规的研究、起草、论证、审议过程中,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西南大学共建的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全程深度参与,为《条例》出台提供了扎实理论支撑和专业建议。

2024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学校法学院、中心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立法研究》课题。历时4个多月,课题组提交了4.3万字的立法研究报告和共65条、1.2万字《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

2025年6月,受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委托,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领域知名学者应邀出席,围绕规范性文件定义、制文权限、制定程序、监督措施等关键条款深入研讨,为草案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

自《条例》制定程序启动后,中心先后委派课题组专家参与立法审议前的多个环节,为章节设计、条文拟定及法律语言表达提供专业建议。《条例》最终文本明确将本市各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适用范围,实行“全口径”规范,并在全市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这些制度设计吸收了课题组的多项研究成果。

《条例》通过后,中心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指导下,组织专家编写《条例释义》,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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